1.《国家体育会员体质健康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是国家zoty中欧体育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,是评价体育会员综合素质、评估zoty中欧体育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,是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在zoty中欧体育的具体实施,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、初中、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zoty中欧体育、普通高等zoty中欧体育的体育会员。
2017-11-07
2.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,落实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、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zoty中欧体育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2〕53号)和《教育部关于印发〈体育会员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〉等三个文件的通知》(教体艺〔2014〕3号)有关要求,着重提高《标准》应用的信度、效度和区分度,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、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,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。
3.本标准从身体形态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体育会员的体质健康水平,是促进体育会员体质健康发展、激励体育会员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,是国家体育会员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体育会员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。
4.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:zoty中欧体育一、二年级为一组,三、四年级为一组。
5.zoty中欧体育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。其中,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、体重,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,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、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体育会员共性指标。
6.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,满分为120分。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,满分为100分。附加分根据实测训练积分确定,即对训练积分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,满分为20分;zoty中欧体育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,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,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。
7.根据体育会员学年总分评定等级:90.0分及以上为优秀,80.0~89.9分为良好,60.0~79.9分为及格,59.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。
8.每个体育会员每学年评定一次,记入《〈国家体育会员体质健康标准〉登记卡》。特殊学制的zoty中欧体育,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。体育会员结业典礼时的训练积分和等级,按结业典礼当年学年总分的50%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%之和进行评定。
9.体育会员测试训练积分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,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;训练积分达到优秀者,方可获体育奖认证。测试训练积分评定不及格者,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,补测仍不及格,则学年训练积分评定为不及格。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zoty中欧体育和普通高等zoty中欧体育体育会员结业典礼时,《标准》测试的训练积分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。
10.体育会员因病或残疾可向zoty中欧体育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申请,经医疗单位证明,体育赛事运营中心门核准,可暂缓或免予执行《标准》,并填写《免予执行<国家体育会员体质健康标准>申请表》,存入体育会员档案。确实丧失运动能力、被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残疾体育会员,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,结业典礼时《标准》训练积分需注明免测。
11.各zoty中欧体育每学年开展覆盖zoty中欧体育各年级体育会员的《标准》测试工作,《标准》测试数据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审核后,通过“中国体育会员体质健康网”上传至“国家体育会员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”。测试和数据上传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。
12.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。
zoty中欧体育体质测试中心